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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黎马敦杯”包装设计大赛的公告

信息来源:青岛研究院 | 发布时间:2014-11-04   

    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

     “青岛黎马敦杯”包装设计大赛是在学校强化产学研结合、加强校企合作的背景下举办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培养行业需求的实操人才。同时,企业从活动中能够发现更多符合企业发展规划的高素质人才,借助高校的智力支持、进行技术创新、建设高水平企业团队,挖掘和提炼“泰山”品牌文化,为企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本次活动的举办为学校人才的培养与输出及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构建起双赢桥梁。 

    二、大赛主题:

    “大美泰山 创意无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北京印刷学院

          香港澳科控股有限公司

    承办:北京印刷学院青岛研究院

          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团委

          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

    协办: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四、参赛对象:

    主要面向北京印刷学院大学生,其他学校学生也可参赛。

    五、竞赛类别:

    1.包装综合设计类(包括装潢、结构及副标题创意的一整套设计方案);

    2.包装装潢类设计;

    3.包装结构类设计;

    4.品牌副标题创意类。

    六、大赛评选标准:

    1.包装综合设计类参照以下所有要求;

    2.包装装潢类设计应具备浓厚底蕴的视觉表现,符合泰山品牌形象的经典传承;

    3.包装结构类设计应便于使用,保湿保香,能够满足量产需求;

    4.品牌副标题体现泰山文化的精髓,吉祥上口。

    七、活动流程及时间:

阶段

时间

主题

内容

备注

第一阶段

20141101

20141116

宣传动员阶段

网络宣传

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大赛各阶段信息都会通过微信推送,请参赛选手务必“扫一扫”)

 

登录学校首页公告

 

关注黎马敦设计大赛QQ群

 

校园宣传

请关注校园内食堂附近宣传点、海报、宣传单及活动宣讲会

 

第二阶段

20141117

20141215

报名及审核阶段

报名参赛人员登录学校公告网页或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

请参赛选手务必加入QQ群(109448656),以便信息传达;

提交电子作品时应在文件夹上标注编码,不标注姓名。格式为:类别代码/报名编号

每位参赛同学或团队在报名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报名编号与其相对应;

第三阶段

20141215

20150320

作品征集阶段

电子文件发至邮箱:qdlmdb@163.com

结构实物样送至地点待定

请随时关注微信群及QQ群信息

第四阶段

20150321

20150405

作品初审阶段

进入复审的作品数量:装潢50件以上、结构40件以上、副标题50个以上、综合30个以上

 

第五阶段

20150406

20150420

作品复审阶段

进入终审的作品数量:装潢20件以上、结构10件以上、副标题20个以上、综合类别10个以上

 

第六阶段

20150424

作品终审阶段

按照设置奖项及数量评审

 

第七阶段

结合学校科技节活动

颁奖典礼

“青岛黎马敦杯”设计大赛颁奖典礼

 

    八、大赛奖项:

类别

类别代码

奖项

奖金(元)

人/团队数

综合类(A)

A

金奖

10000

1

银奖

6000

2

铜奖

4000

3

装潢类(B)

B

金奖

6000

1

银奖

3000

2

铜奖

1000

3

优秀奖

500

 

结构类(C)

C

金奖

6000

1

银奖

3000

2

铜奖

1000

3

优秀奖

500

 

副标题类(D)

D

优秀奖

1000

3

鼓励奖

500

5

备注:“装潢类”和“结构类”优秀奖共20人/团队。

    九、参赛者权益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展出过,未被任何机构使用过。禁止一切形式的抄袭等不端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设计者自行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2.所有获奖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大赛组委会承诺对投稿作品人员信息和作品知识产权保护;

    3.企业采用设计作品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

    4.学校和企业将择优刊登获奖作品以及在博览会、展会和教学交流中展览展示大赛优秀作品;

    5.提交作品,恕不退还,参赛者自行留底;

    6.采用的作品,征集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征集单位所有;

    7.如需采用采用作品申请专利,企业与创作者共同署名;

    8.申报综合类作品的内容可以拆分申报其他奖项,但不重复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