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职高专印刷与包装类专业教指委评审委员会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和《教指委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经过全国各高职院校项目申报,评审委员会参会全体委员投票,结果如下,现予公示:
特等奖1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15个,鼓励奖8个(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2日。
公示期间如果有问题可以向教指委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0261140
联 系 人:郭 新
附件:“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全国高职高专印刷与包装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