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4]33号),在2014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学校按要求停驶的机动车全天停驶;
二、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三、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京证时限内)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四、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特此提示,望广大师生员工互相提醒并遵照执行。
北京印刷学院保卫处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