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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动员,杜绝火灾隐患,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致广大师生员工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12-06-04  |  关注度:   [关闭窗口]

广大师生员工: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消防平安三号行动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12】7号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事业的发展,保卫处向全体师生员工提出倡议——全体动员,杜绝火灾隐患,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禁在楼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二、停车入位,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险、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

    三、不要在宿舍、教室、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学生宿舍、办公室为禁烟区,严格禁烟,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桶(道)内;

    五、禁止在工地、图书馆、实验室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不要在宿舍、家中、工地内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和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

    七、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八、离开宿舍或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

    九、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火灾、火险逃生的技能;

    十、发现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保持沉着、冷静,使用正确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一、爱护校内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电话60261255)。

    十二、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是游戏,消防安全责任生于泰山”。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学习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从自身做起,关注消防安全,清除消防隐患,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北京印刷学院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