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印院公告» 北京印刷学院新VI系统征集活动通知

北京印刷学院新VI系统征集活动通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09-10-16  |  关注度:   [关闭窗口]

    为了加强学校的文化建设,传承学校办学五十多年来形成的文化特色,学校决定开展以学校新标志设计为主体的VI系统部分项目的征集活动。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主办,面向全校师生和关心北京印刷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一、设计项目

    新VI系统征集主要包括以下设计项目:

    1. 学校标志

    2. 学校标准色

    3. 学校校徽

    4. 学校校旗

二、设计要求与征集形式

(一)设计要求

    1.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文、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2. 设计要体现北京印刷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造型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 设计需附设计说明。

(二)征集形式

    1.应征者必须就征集四个项目进行设计;

    2.设计做成A4幅面,横版、竖版不限。

三、 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提交作品A4幅面的彩色打印稿,附电子文档光盘;

    2.提交应征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简介等书面材料,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者须提交相关人员介绍资料。

四、 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采取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全部应征作品将在校内展出,以群众投票的方式进行初评,复评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

五、 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共设置以下奖项:

    1."金奖":1件

    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2000元人民币。

    2."银奖":2件

    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民币。 
    3."铜奖":3件

    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500元人民币。 
    4. 优秀奖:若干

    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

    5.在校学生投稿并获奖,奖励二课堂学分。

六、 有关说明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北京印刷学院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北京印刷学院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4.应征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电子文档,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5.本征集活动由北京印刷学院宣传部负责解释。

七、 截止日期、交稿地点及评选结果公布

    1.截稿时间:2009年11月30日;

    2.交稿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25号北京印刷学院综合楼132室宣传部美工教室(102600);

    3.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12月30日前公布;

    4.联系方式:陈霞  60261023

                                    党委宣传部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