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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6-17  |  关注度:   [关闭窗口]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廉政文化传播力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政公益广告形象生动、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根据中央纪委确定的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形式新颖的原则,紧密结合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需求,面向全校征集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充分发挥廉政公益广告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在广告创意征集过程中,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影视类广告创意,内容包括:

    1.宣传廉洁文化:宣传清白处事、拒绝贪腐的文明理念,崇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道德行为,鼓励公正清廉、遵纪守法的正义价值,展示廉政文化的重要作用。

    2.弘扬优良作风:弘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发扬勇挑重担、努力拼搏,克己奉公、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倡导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3.倡导廉洁从政: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倡导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铮铮气节,弘扬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

    4.其他: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热情讴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反腐倡廉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所起的主要作用。

    三、活动安排

    1.组织:此次活动在校纪委、宣传部统筹协调下,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开展。

    2.报送:各单位对参加活动的创意稿件进行审定,按要求报送作品。所有报送广告创意作品请附《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参评作品一览表》一式2份,以及著作权人签署的《授权确认书》。

    3.奖项:校纪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报送至北京市参加评选。北京市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部分获奖作品将上报中央纪委并制作成廉政公益广告在相关媒体上播放。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着力创新。要加强指导协调,组织专业人员精心策划、推陈出新,努力创作廉政公益广告精品创意。

    2.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努力引导和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联系实际,着眼于服务发展、推动工作,选择内容、精心创作,突出廉政文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参评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弘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2.主题鲜明突出、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从正面进行宣传,能够体现廉政文化的内涵。

    3.坚持原创、不得抄袭,创意作品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未公开发表或被拍摄制作。因此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作品创作者个人负责。

    4.需提供PPT格式的创意文案(电子版1份和文字版10份),并刻录在DVD光盘上。光盘上请注明报送单位、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名称。

    5.不得在广告创意文案(包括文字说明、效果图等)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相关信息。

    六、报送地址及方式

    本次活动征稿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以作品送达时间为准)。上报材料请按要求制作,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楼326房间),电话60261022。

    七、2008年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选播

    1.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之《姚明篇》

    2.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之《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3.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之《天地有正气》

学校纪委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2011年6月17日

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参评作品一览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

单位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授权确认书 

    本人是廉政公益广告创意《                   》的创作者,对该创意享有著作权。本人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注明的方式使用本广告创意的行为予以确认。

    本人授权中共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和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拍摄该广告创意和对拍摄的广告作品有制作、复制、发行的权利,并同意该广告无偿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和移动传媒上进行展播。 

授权人:                  (签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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