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手续办理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2011年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学校资助的重点团队(项目)和一般团队(项目)均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出征手续,并根据申报的实践方案开展实践活动, 截至目前,大部分团队已完成实践活动。按照今年学校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总体部署,团委将为实践团队办理结项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手续办理时间、地点
日期:9月5日—9月15日(工作日)
时间:14:00—16:30
地点:团委科技实践部(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王冰蓝老师
二、结项手续的基本内容
各团队办理结项手续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活动总结与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其中4、5项为可选项)
(1)活动总结是每名参与实践的团队成员必须上交的社会实践总结、心得或体会,每人一份,不少于3000字。
(2)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是以团队为单位上交的社会实践总结,每个团队1份。其中应有不少于5000字的文字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不少于5幅的图像材料(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交电子版);学校资助的重点团队(项目)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应有不少于6000字的文字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不少于8幅图像材料(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交电子版)。
(3)上交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须以“学院-团队名称-姓名”命名,图像格式统一为JPEG格式,图像大小不低于2000×1500像素,图像材料的命名:每幅图像材料须用能描述图像所示活动内容的一句话命名,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例如:8月6日,当地村干部在村民家里为实践团成员介绍土家族民俗情况;条件具备的可附送视频材料(刻盘),要求图像清晰,并经过初步的编辑和整理,每个团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各团队实践所在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接收单位评语等材料。
(5)各团队在实践中收集或产生的重要纪念物品(如题词、横幅、签名等),先以照片和文字说明的形式报送,如需要实物,团委另行通知。
2.报账明细表与相关发票
(1)学校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费用;公交车票限额为每人每天10元;住宿费限额为每人每晚20元;所上交的发票消费内容和报账明细表填写的费用应符合上述资助经费使用规定。(其中,餐饮、游园门票、出租车票不在报账范围。)
(2)请填写“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帐明细表”(详见附件2),将实践活动发生的、且属学校资助经费范围内的活动费用填写清楚。
(3)准备好与报账明细表内容一致的发票(火车票、汽车票);所有发票的抬头均应写为“北京印刷学院”,发票开具日期应在实践活动时间内;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票据不需另开发票;发票(火车票)背后应有实践团队的两名主要成员(含领队老师)的签字。
(4)实践团队(项目)的报账明细表费用总额应不高于学校的资助经费数。
三、注意事项
1.对于学校没有资助的团队和回乡自主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将实践成果统一交回各学院学工组,各学院学工组按照收回作品的一定比例评选后于9月26日前交至校团委,与各团队一起参加评审。
2.请各实践团队(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结项手续;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结项手续的重点团队(项目),将适当地核减资助经费金额,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实践项目的团队须退回出征前资助经费。
3.学校将根据各实践团队(项目)的实践情况和结项情况,于10月上旬组织评审答辩,并视评审结果对相关组织单位和学生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请各实践团队(项目)负责人注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请各学院分团委、实践团队指导老师督促、指导学生做好结项工作。
团委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