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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生员工参加“北京精神”表述语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9-19  |  关注度:   [关闭窗口]

各单位:

    近期北京市正在全面开展“北京精神”表述语评选活动,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

    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25日(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投票方式

    投票方式共两种:

    1.广大市民可登录千龙网(www.qianlong.com)、新浪(www.sina.com.cn)、搜狐(www.sohu.com)、网易(www.163.com),点击网站首页“北京精神表述语评选活动专题”,进入网络投票系统,按提示步骤投票。

    2.填写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上刊登的选票(选票复印有效)。

三、填写说明

    1.本选票共提供5项候选表述语,请您在赞成的一栏中划“√”,每张选票限填1项,多填无效。

    2.若不同意以上候选表述语,可从中选择词语重新组合,填写在“序号6”一栏;也可另提其他表述语,填写在“序号6”一栏。自填表述语要求言简意赅、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易懂易记,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3.报纸、网络选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的选票无效。

    4.每人只能选择报纸、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投票,并且一人限投一张选票。

    5.报纸选票要求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填好后沿虚线剪下,装在标准信封内,并在信封正面正中位置粘贴地址签条(地址签条见本版左下角,复印有效)寄出,不用贴邮票即可邮寄。

四、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共设立一等奖10名(报纸选票5名、网络投票5名),每人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二等奖40名(报纸选票20名、网络投票20名),每人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三等奖200名(报纸选票100名、网络投票100名),每人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

    奖项将在活动结束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五、联系方式

    1.报纸选票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北京精神”提炼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一会议室,邮编:100005)。

    2.联系电话:85201292、85202748,传真电话:85201224、85200731。

    3.电子邮件可发至邮箱bjjs1019@vip.sina.com


    附件1:“北京精神”表述语评选工作启事.doc
    附件2:“北京精神”提炼培育工作方案.doc
 

党委宣传部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