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挖掘我校广大学生群体中全面发展或个性发展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子,进行重点宣扬,积极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印院学子人人积极创优、人人争做榜样的良好局面。校团委决定在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组织开展2011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名称
“寻找身边榜样•携手共同成长”——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校团委主办,学生社团联合会承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下旬至2011年12月上旬
四、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在读学生。
五、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选人员都应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二)单项奖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可在以下奖项中自行选择1—2项申报。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单项条件的全部条件。
1.“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学习,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五名之内。
(2)至少获得一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2.“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文体活动,参加校级或以上文体活动三次以上。
(2)曾获得校级或以上相应奖项两次以上。
3.“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公益活动,组织或参加过校级或以上公益活动(含高中阶段)3次以上。
(2)曾获得相应证书2个以上。
4.“实践之星”评选条件
(1)组织或参加过实践活动或积极参加校外实习,2次以上。
(2)曾获得相应奖励,或取得优秀成果。
5.“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自立自强,积极解决经济问题。
(2)在学习等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深受师生好评。
6.“科研之星”评选条件
(1)主持或参与一次及以上校级科研项目并顺利结题。
(2)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或学习类竞赛并获奖1次以上。
7.“奉献之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理想坚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身先士卒,勇做表率。
(2)曾担任一年以上班、院或校级的党、团组织或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师生好评。
8.“成才之星”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在学习、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9.其他
根据自身特点自拟项目名称申报,申报名称不与以上所列项目内容冲突,并有突出实绩。
(三)“青春榜样”评选条件
从单项奖中选拔,品学兼优,在全面发展或个性发展方面有突出成绩。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报名阶段(10月31日—11月13日)
1.制定比赛细则,使用多种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全校学子积极报名、推荐。
2.根据比赛细则,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以自荐和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
3.组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评选人员名单。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11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团委。
(二)评选展示阶段(11月14日—12月5日)
1.初赛阶段(11月14日—11月20日)
以现场评选的方式,以配合多媒体演讲的方式进行自我展示,最终每单项各评选出1—3名选手授予单项荣誉并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11月21日—11月28日)
以现场评选的方式,按照“精彩由我”(演讲陈述)、“美丽在我”(才艺展示)、 “翱翔自我”(综合问答)三个环节,进行综合评比,选出10名左右“青春榜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宣扬学习阶段(11月29日—12月5日)
对入选“青春榜样”的学生进行重点报道,以广播、橱窗、图书、报告会等形式宣扬优秀典型事迹。并举办表彰总结大会。
七、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者可从网上直接下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各学院学工组。或者直接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给活动联系人邮箱。
活动联系人:
伊拓夫 15210994420 786805711@qq.com
王冰蓝 15811316830 wangbinglan@bigc.edu.cn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