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的通知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做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助学金、发放困难补助等助困工作的重要依据与基础。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科学合理分配帮困资源,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出认定,凡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异议者,请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向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学生资助办公室
联系人:杨少敏
电话:60261028
北京印刷学院学生处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