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学习宣传活动通知
各单位:
11月中旬,北京市公安局大兴消防支队将对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总体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的各项规定,加强我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中,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宣传教育,要求各二级单位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观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示范片”和“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火场自救与逃生”,了解相关的消防安全内容,并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测试。
学习材料和测试题目已挂在校园网上,试卷要求为A4纸,手写。于11月20日前将完成的试卷送交保卫处存档(学生试卷按班级报送)。
本次学习测试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单位年终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的重要指标,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